新北市一名女子2018年5月和張姓友人在住處談心後一起服用搖頭丸,雙方還發生#新北外約性關係,不料事後女方卻報警指張男對她「下春藥」,讓她#新北外送茶性慾高漲,甚至達到「前所未有的舒服」,怒告張男加重強制性交等罪,但因女子的尿液僅驗出新興毒品PMMA等藥物,並無任何可使她性慾高漲的成分,新北地檢署認定張男罪證不足,今將他不起訴。
女子提告指出,她和張男(37歲)原本就認識,但過去不曾有過性關係,雙方也沒有#新北全套曖昧的情愫。2018年5月間,張男因為和女友分手、心情不佳,主動表示想要找她談心,她同意後,張男就到她的住處聊天。
不過張男拿出疑似搖頭丸與神仙水等毒品,邀她一起服用,2人都服用了搖頭丸和神仙水後,她卻因為藥效發作感到暈眩,甚至性慾高漲,便躺在床上,不料張男見狀就利用她因為服用毒品導致#新北茶莊性慾高漲而不能抗拒,性侵得逞。